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林跃勤撰写的《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》调查报告指出,在我国商业贿赂、政府官员的寻租腐败等日益严重的贿赂腐败链条中,中介组织的影子越来越多,社会中介组织参与和引发寻租腐败的状况有愈演愈烈的趋势。(2月2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
据悉,《社会中介组织的腐败状况与治理对策研究》是社科院廉政研究协调领导小组确定的研究课题。该报告将现阶段我国中介组织参与腐败的行为归纳为三大类,即行贿、洗钱和侵吞国有资产等。
中介参与腐败,实际上是腐败市场化的一种表现。我们知道,社会中介组织是市场产物,当社会需求到达某种状态时,市场便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中介机构,以协调满足各种不同的社会需求,中介则从中获利。
拿跑官买官来说,就早已发现有中介的身影。有的人跑官买官,由于“路数清”当然就可以自己亲自跑。有的人由于关系不够广,因此需要“能人”帮忙。在一些地方,社会上总是传说某某是官场红人,神通广大,巴结上了这些官场红人就不愁有官做。这些官场红人虽然不是什么要员,但因他们同官员关系密切,所以能够帮人买官卖官。这种人其实就是官场中介。
有的人当腐败中介成了暴发户,虽然不是企业家,但也是千万富翁、亿万富翁。有的人实际上只当腐败中介,并不做其他中介“生意”。甚至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,腐败中介大有向产业化发展趋势,即在有的地方已经形成了腐败中介链,人传人,人托人,层层获利,不断有人加入腐败中介的队伍之中。
中介参与腐败起码透露了两个信息,一是说明当前腐败已具相当规模,不然也不会引起市场行为介入;二是说明当前腐败手段越来越高明,腐败过程也越来越复杂。中介参与腐败能够为腐败行为提供技术帮助,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腐败风险,这是腐败需要中介参与的最直接原因。
中介参与腐败,一方面提醒我们所面临腐败的严峻,另一方面也提醒我们需要对反腐败的方式方法反思。这些年,反腐败总是跟着不断变化的腐败行为走,是不是一种被动?总是采取被动的方式反腐败能够从根本上取得效果吗?
腐败产生的根本原因是权力过于集中,缺少广泛的社会监督。要想有效遏制腐败,最好的办法也是减政放权,增加社会监督。腐败市场化本身就是严重的腐败表现,必须引起社会高度重视。哪里出现腐败,哪里就要进行制度改革。如果我们还是处在“救火式”反腐败的层面上,那么就还会有新的腐败行为出现,反腐败也永远只能被动。 (赵光瑞)
(责编:李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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