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高检日前发布新规定,强调要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,尊重其人格尊严,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、住所、照片、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;开展社会调查应当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名誉,避免向不知情人员泄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涉罪信息。(1月7号,网易新闻) 英国有一条对未成年人犯罪出狱后,身份永久保密的法令,叫“玛丽贝尔保护令”。它缘起于一个叫玛丽的女人,她幼年时犯罪被管教,出狱后以新的身份开始生活,并育有一女。后来,她的身份被记者踢爆,甚至女儿出门时都要用床单裹头,以躲避记者的跟拍。为了无辜的女儿,她入禀法院,并于2003年获得英国高等法院的支持,为自己和女儿争取到了一纸保护令——任何英国媒体,都不允许公开报道玛丽及其女儿现在的身份与姓名,该保护令终身有效。 前段时间,重庆“女童摔婴”事件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,大部分网民指责这名女童罪大恶极,称其为“恶魔”,并要求严惩。然而,就在人们满心期待“正义”得到伸张的时候,女童却似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中。愤怒的网友纷纷在网上留言“求人肉,求扩散”。从“人肉搜索”的先例来看,一旦找出这个女童,轻则口诛笔伐,重则人身伤害。 笔者认为,女童年仅10岁,还是一名小学生,尚不知自己的行为可能构成什么后果,更不具备承担后果的能力。大错已经铸成,单方面惩罚孩子只能解一时之气,依旧于事无补。如果孩子的父母能够站出来主动承担责任,社会应该对其采取一定程度的宽容。让孩子在改错的同时,能够坦然地面对以后的漫长人生路。 古语言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。过而能改,善莫大焉”,讲的就是“宽容”的道理。我们每个人都会犯错,甚至犯罪,但不能对走了岔路的人都一棍子打死,并要其永不超生。从教育改造的角度来说,大多数未成年罪犯还是能够被改造、教育好的。因此,社会对其采取一定程度的宽容与保护,既合理也合法。毕竟,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是遵守秩序的好公民,而非仇视社会的刑释人员。 当前,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,未成年人犯罪比例逐年增多,犯罪年龄呈低龄化趋势。最高检的“不泄露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姓名照片”的新规,是中国的“玛丽贝尔保护令”,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处罚的谨慎表现,更是司法人性化的体现。让我们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告别国王,回归社会的机会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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